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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注册商标被提撤三的原因是哪些方面
注册商标大家都知道,但是个人注册商标被提撤三的原因是哪些方面哪?今天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讲一讲个人注册商标被提撤三的原因:
一、个人注册商标较少使用或使用不规范而被提撤销
由于个人注册的商标相较公司或其他经营主体注册的商标实际使用的要少的多,另外个人注册的商标在使用中还是由公司或其他经营主体来使用从而导致难以提供有效使用证据而容易被撤销。
因为《商标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通俗地说,也就是《商标法》要求的商标使用主体必须是商标注册人或者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的被许可人。
个人注册的商标由公司来使用,如果未办理正规的手续的,都极大可能被他人撤三成功,因为就算提供了公司使用过该商标的证据也会被视作无效证据!那么如何避免个人的注册商标被撤销呢?
答案就是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经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备案是注册商标,在国家商标网站上查询该商标在其下方就能看见许可备案几个红字,通常就会被认为该商标在正常使用,从而大大降低被他人提出撤三的机会。
另外,个人持有的注册商标由公司使用,如果办理了许可备案手续,即使被提出撤三了,在被要求提交使用证据的时候,就可以提交其被许可使用的公司使用该商标的使用证据,被许可使用的公司对商标的使用证据有力地证明该注册商标一直在合法使用中,他人对该商标提出的撤销就不可能成功。
二、因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复审从而申请撤销他人注册商标
由于近几年来我国商标申请量持高速增长态势已连续16年位居世界第一,据近期商标局统计,现每日商标申请量已高达1万件,申请量如此庞大而汉字资源又非常有限,从而导致大量商标申请均被引用与在先注册的商标(下称引证商标)相同或近似被驳回,被驳回的商标,商标局都会在驳回通知书上注明该件申请商标与哪一件或几件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对商标局审查结果不服的,十五日内有权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申请人为了通过申请复审达到获准初步审定并公告,通常所采取的方法就是先将证商标提出撤三,解除引证商标的近似引证。
三、好的商标名字被他人盯上从而被提撤销
由于过去十几年的国内商标申请量相对较少,知识产权意识较强的人都早已注册了很多好的商标名字,当他人看上了这些商标名字又不愿意花钱购买的时候,往往就会采取对该商标进行撤三,然后自己再来注册申请。
四、在商标纠纷中被提撤销
双方发生商标侵权纠纷时,一方发现另一方注册商标未使用或者使用不规范时就会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对方商标从而达到停息商标纠纷。
一般来说,导致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成功撤销的常见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商标局按注册人原注册地址下发要求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但注册人因地址变更或不常住,而未收到文件导致提供证据时间超出期限;
(二)他人提出撤三申请,注册人或工作人员收到商标局下发要求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因法律意识淡薄未加理会;
(三)他人提出撤三申请,注册人收到商标局下发要求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但注册人提交的商标使用证据不符合国家商标局的证据要求,未被采纳。
针对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的,建议商标注册人收到国家商标局限期举证通知书后,最好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有效证据的收集和提交!
以上内容就是个人注册商标被提撤三的原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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